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
(农质发〔2011〕5号)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时期。按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成效与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农业部门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供给的同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标准化生产、体系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6.8%、99.6%和96.7%,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依法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也相应颁布实施。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省(区、市)和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相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启动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总投入59亿元,已新建和改扩建农产品部级质检中心49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3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936个,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计划。针对大中城市消费安全的例行监测范围已经涵盖全国138个城市、101种农产品和86项安全性检测参数,形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主要产区、主要品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
(三)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质量安全可靠。
(四)农业标准化扎实开展。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新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48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探索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503个,规划建设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819个、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1555个、水产健康养殖场500个。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有力推动了农产品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交流日益深化,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持国,已举办4届CCPR会议。我国在国际食品法典等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总量规模持续增加。截至2010年底,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6532个、绿色食品16748个、有机农产品5598个,新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35个。已通过“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日益扩大。
“十一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为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二五”期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农业各行业在产业发展中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面临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同时,“十二五”时期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是工作基础仍显薄弱。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小而散的特点突出,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加上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农业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更多的是围绕增产而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没有相应跟上,质量安全工作相对滞后,尤其是基层监管机构人员、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均有待加强。二是风险隐患客观存在。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瘦肉精”违法使用、水产品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禁用药物违法添加等问题在个别地区还比较突出,个别突发性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迫切需要深化治理。三是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国内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问题农产品越来越敏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关联度也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科学研判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把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生产控制。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监控,积极推进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各环节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强化风险应急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舆情监测,科学评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坚持强化体系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强化技术支撑,切实提高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能力。
——坚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联防联控等制度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形成生产经营者者负第一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监管能力显着增强,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具体指标为:
——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1万个,其中,农兽药残留限量7000个。依托全国农产品优势产区和现代农业功能区,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200个,园艺作物标准园8000个,奶牛、肉牛、生猪、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500个,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3000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农场500个。示范区域内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登记,辐射带动能力和增收效果显着。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新建1个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16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健全完善32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和32个省级质检中心风险监测和信息预警功能,新建329个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960个县(场)级综合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范围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及其生产全过程。检测机构监测能力能够满足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检测需要。
——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发展。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到70000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总数达到7000家,产品总数达到20000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达到600个;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达到2000家,产品总数达到11000个;新登记保护农业领域地理标志1000个。“三品一标”认定面积达到全国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60%。
——农业投入品安全。农药、肥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台账、生产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基本杜绝假劣农资导致的重大恶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和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和条件,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普遍建立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并实现“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有手段”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形成部省地县乡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推广、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综合执法紧密衔接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按照“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入开展执法监管
1.严格投入品监管。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投入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禁投入品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抓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大力推行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活动。
2.深化监测检验。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深化例行监测和质量普查,扩大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强化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透明度。
3.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依法监管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配套的产销衔接机制,以优势区域农产品、“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推动产品认证、产地准出;以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为重点,推动查标验证入市、合格销售,通过市场准入带动产地准出,实现顺畅流通、优质优价。积极推行“菜篮子”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检打联动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执法监管深入开展。
(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
1.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以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在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的同时,加快全国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由点及面、逐步放大,全地域、整建制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地方政府以企业、合作社和规模基地为实施载体,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社),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管理。
2.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加快完善“三品一标”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严格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社会公信力。强化政策扶持,将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创建活动与“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三)强化应急管理
1.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机构作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应急评价工作。规划建设和认定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区域性定位监测点,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动态掌握风险隐患。
2.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形成全国“一盘棋”、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
(四)强化体系队伍能力建设
1.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健全以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特别是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跟进配套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大力支持和鼓励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和明白卡(明白纸)。积极转化和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法典等国际标准,扎实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全面提升我国农业标准国际话语权。
2.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启动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健全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部省地县四级检测网络“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强化质检机构考核评定工作,实行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全面规范质检机构管理。
3.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贯通部省地县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才队伍。
四、重大建设工程与财政支持专项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重大建设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一)重大建设工程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期建设工程。积极改扩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补充完善质检机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新建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补充建设一批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全方位建设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场)级综合质检站。强化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已建部级专业质检中心、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的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形成覆盖我国主要产区、重点农产品、关键危害因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网络体系。
2.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省地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机构,强化执法监管公益职能,完善机构设置,科学核定编制,创新管理体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工程中,在充分整合利用已有资源基础上,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抽样巡查交通工具、业务用房等基本条件。通过投资建设,实现省地县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责的机构“办公有场所、执法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服务有能力”,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及时、周到、客观、科学的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区编码、数据共享、通查通识的原则,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新规划建设1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中心,6个区域性数据管理中心,35个省级数据管理分中心,1200个县级追溯管理服务站。“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各种标准化示范区(县、场)等全部纳入质量追溯试点范围,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农产品全部纳入质量追溯管理,上市销售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通可追踪”。
(二)重大财政专项
1.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财政专项规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危害评价、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质量调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动态把握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扩大评估监测品种、数量和范围,强化危害评价,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科学数据。
2.增加农业标准化专项财政投入。加大农业标准制修订专项支持力度,重点制定农兽药残留、饲料安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加快制定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化产地环境、安全控制、种苗繁育、生产规程、产品等级、规格包装、质量追溯等标准的制修订,为农业标准化和全程质量控制提供支撑。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规模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产品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要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投资规模,全县域、整建制地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积极鼓励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社)。加快发展“三品一标”,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3.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财政专项资金。及时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准确分析、评估事件影响,实施应急监测和管理。开展应急处理和执法,实施技术补救,启动应急评价鉴定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处置专家等专业化队伍建设,开展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防控制度,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部署、资金投入、机构人员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启动实施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建设工程,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财政专项投入。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切实保证规划有效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法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强与食安、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农业系统各相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培训宣传、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功能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依法监管、分类监测、专业服务、综合执法、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国一盘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三)加强技术支撑。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技术人才、专家队伍培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要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体系和风险评估队伍。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过程控制、药物残留、检测技术、风险评估、危害评价等科学研究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高效低毒农业投入品研发和推广力度。
(四)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应用现代化的公共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广泛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公众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健全与媒体的快捷、联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引导和推动作用,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国际食品法典工作,全面开展主要贸易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加快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专业人才,学习借鉴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先进经验,提高在国际标准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方面的国际话语权,扩大国际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