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爆炸对农作物、土壤、种子的破坏及防护
- 主要完成单位:农业科学原子能利用研究所
- 主要完成人员:魏烈刚,徐世明,赵文虎,裘同才,陈景坚
- 起 止 时 间 :
- 获 奖 情 况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 内 容 提 要 :
1965—1985年曾9次进入核试验现场进行试验,基本摸清了农作物(小麦、水稻、高粱、王米、棉花、大豆、蔬菜等)、土壤(全国各大区不同类型的土壤13种)、种子(粮、棉、油、菜等10余种)化肥、根瘤菌菌种、畜禽等在不同当量、不同爆炸方式条件下损毁、损伤、污染特点、规律,积累了大量数据、资料、照片、幻灯片、图表、现场损毁实物标本。
同一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光辐射的耐受能力为:苗期>中期>后期。不同作物的耐受能力为:水稻>油莱>小白菜>小萝卜>玉米>小麦>棉花>大豆。作物对光辐射的耐受能力与植株体内含水量和器官再生能力呈正相关。光辐射对农作物生长点损坏的程度及单株叶面积损失率是判断农作物减产百分率的重要指标,生长点破坏无再生能力,叶面积损失70%以上虽然植株存活但生长点严重损伤,缓苗慢,生育期后延,将减产70%以上,无保留价值。只有生长点未损伤或受轻微影响,尽管叶片已有20%~30%损坏,经过加强肥水管理仍可恢复生机,重新长出新叶。
不同形态和生育阶段的植株耐冲击波的损毁有明显差异:丛生型>根茎型>矮秆型>高秆型;出苗期>苗期>分蘖期>拨节期>成熟期。
核爆炸对农作物植株的破坏半径随当量的增加而增大,当量增加8~10倍其损毁、损伤的半径才增加 1倍。一次核爆炸后如果把其全部损毁、损伤面积作为100%,其中受到毁灭性破坏的面积占30%,其余 70%为中度和轻微损伤区,在此区域内加强肥水管理作物可获得50%~90%的产量。第二代生长正常。
核爆炸对农业土壤的破坏,对农作物种子的破坏,以及放射性落下灰对田间生长作物、土壤的沾染等也都作了观察和防御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