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学作物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处级干部公告_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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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作物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处级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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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我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院人事局批复的我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现对作科所基建管理处(国家种质库基建项目办公室)处级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农业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以及农科院干部管理和聘用等有关文件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选拔聘用。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基本原则

 

  (一)公开聘用原则。坚持优化结构、严控职数,公开岗位、自主申报,综合测评、择优聘任。

  (二)群众公认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组织进行民意测评,对拟提拔的处级干部要进行民主推荐。

  (三)组织决定原则。所党委根据招聘岗位的职责任务、定位和要求,结合申报人的综合情况由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对于需要提拔任职的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组织考察。

 

  二、拟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作物科学研究所基建管理处(国家种质库基建项目办公室)处级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负责研究所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项目管理。制定和完善基建工作相关制度;组织编制全所基本建设规划、基建项目和修缮购置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相关项目的招投标;牵头协调国家种质库建设工程项目等工作。

  (三)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和条件:

  1.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基建政策和相关项目审批流程。具有基建或工程设计相关专业背景,从事过基建管理相关的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3.具有副处级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师需任职4年以上)。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社会,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相关人员。

  (二)任职资格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符合聘用处级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

  5.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在所党委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级干部选拔聘任调整工作的具体事项。

  (一)公布岗位和条件

  人事处在院人事局网站和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工作通知,明确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按照个人意愿均可进行自愿报名。

  人事处受理个人报名,报名须提交《处级干部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思想和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评价、拟被聘任后的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等,篇幅在1500字左右)。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申报人选条件进行审查,查阅有关档案,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在有关网站进行公布,准备进入能力素质综合测评答辩阶段。

  (四)能力素质测评

  成立专家测评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能力素质测评。专家测评小组由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织召开能力素质测评会议。

  (五)研究人选方案

  根据素质测评、平时考核、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招聘岗位拟聘人选建议。

  (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对拟聘处级岗位涉及提拔人选,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七)组织决定

  所党委会议听取对候选人考察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需报院人事局审批的干部,按程序报批(备案)。

  (八)聘任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决定聘任的干部进行公示、谈话和宣布。

 

  五、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0日-30日  组织报名;

  2018年1月2日-3日     资格审查;

  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0日 综合素质测评, 研究人选方案;

  2018年1月11日-16日 组织考察,党委会讨论决定;

  2018年1月17日-18日 履行任职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纪律。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机会。

  (四)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为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扩大群众在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招聘期间,人事处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听取意见和受理举报。

 

  七、其他问题

 

  (一)招聘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为4年。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坚持宁缺勿滥原则。

  (三)在研究所内网通知公告栏内及时进行处级干部选拔聘任的相关信息发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108599、82108410

  联系邮箱:zksrsc@c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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