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是2011年成立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本实验室针对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战略需求和能源微生物学科的发展趋势,开展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微生物学基础和关键工艺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物质资源基础;能源微生物菌种和基因资源的收集与评估;高效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及工艺;农村可再生能源与农业生态环境整治综合技术研究等。
为了推动和促进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的年轻学者来共同研究,本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现将本年度的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一)厌氧微生物菌种和基因资源的收集和整理
能源微生物资源的收集和筛选;厌氧微生物资源利用潜力分析评价;厌氧微生物关键酶活性、产能特点研究。
(二)废弃油脂生物转化技术及机理研究
废弃食用油脂的生物能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废弃油脂生物转化相关微生物筛选和评价。
(三)沼气发酵工艺和技术研究
区域沼气发酵原料产气性能研究;低温条件沼气发酵效率提升技术研究;干式沼气发酵工艺与装置研发。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秸秆纤维素高效和经济的预处理技术研究;秸秆纤维素降解过程的机制研究;秸秆纤维素有效转化为可发酵糖的生物技术研究。
二、申请须知
1、 凡具有助研、讲师或同等职称(博士)以上,且为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教学人员均可提出开放基金申请,年龄 在45岁以下者优先。
2、 申请人可在网页中下载《申请书》和《管理条例》;或者向本实验室索要申请书表格及基金管理条例,邮件发至邮箱biogasema@163.com,并根据本实验室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提出申请。
3、 申请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具有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请,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需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申请书需经本单位签章同意方可有效。
4、 开放课题资助一般为1年,2014年8月-2015年7月。
5、 开放课题经费开支项目包括:试验材料费、测试费、文献和论文出版费。
6、 鼓励开放基金资助的人员来本室工作开展研究工作和学术交流,实验室将给予技术、设备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帮助,由实验室报销差旅费。
7、 来本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需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课题结束时,应提交研究课题总结报告,在课题结题后1年内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 篇;如果在SCI刊物发表1篇文章,将给予奖励或提供持续资助。
8、 开放课题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与开放基金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开放基金资助人员论文发表时,如果是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完成的论文应明确标注论文作者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为“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Rural Renewable Energ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China)。
9、课题资助金额一般为3—5万元,有重大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可适当增加资助力度。资助金额的在课题执行期实报实销,具体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10、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实验室将在7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7月中旬评审结果通知给申请者,并完成课题任务书签署任务书。
申请书请寄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三号,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贺 静
电 话:+86-28-85228239 传 真:+86-28-85260330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开放课题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