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农业部合作渠道介绍_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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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农业部合作渠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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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Agriculture and Agri-Food Canada, AAFC) 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联合资助中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加拿大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开展学习和研究。受中加双方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选拔。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根据中加双方商定的农业专业领域相关科研课题选拔,详见加方网站科研课题清单。
  4.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提供实验室材料、办公条件和设施的费用支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须获得加拿大农业部的正式邀请信。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1月底之前(各专业申请截止日期不同,请自行查看具体信息),申请人应直接同加拿大农业部(网址http://www.agr.gc.ca/index_e.php)下属各实验室/研究所导师联系,并获得对方同意申请人赴加从事博士课题研究的接收意向(Letter of response)。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MOE-AAFC Research Fellowship Program”。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月20日至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11月15日起提供咨询。
  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 请按照《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 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③ 向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佳睿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传 真:010-66093945 E-mail: jrli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3月20日前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2. 

3月20日-4月5日

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3. 

4-5月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4. 

7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5. 

派出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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