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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治理“舌尖上的安全”要抓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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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脉】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党的十九大明确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把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到了国家治理战略的高度。

  2006年,我国首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第一次从国家法律的层面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要确保农产品质量中的安全性要求及指标在标准规定的限量之内。十多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频繁地开展外科手术式专项整治行动,在治理当前突出问题,开展品牌引领示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达到97%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着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也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在食品农产品领域具体体现为从过去的“够不够”的矛盾转变为现在的“好不好”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优质农产品需要和农产品供给数量质量不平衡、农业质量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首先,人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要无限多元。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差异、地区差异明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元,农产品消费转型升级快,多元化、个性化、特质化、定向化、多变性、多层次成为消费常态。这些多元的需求,使得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缺口凸显,因而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冲突和困惑。

  其次,满足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各方面要素的农产品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区域生态条件差异比较大,自然禀赋相去甚远,发展优质农产品的基础条件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生产力布局不平衡;农产品生产结构不理想,既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又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从优质安全农产品发展成果的共享看,不同群体之间也有不平衡,收入高的群体不断追求更高质量的农产品,而不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依然存在。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和水平还需要加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客观上还存在发展不够稳定和不持续的情况。比如,一些地区、一些品种的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件、生产资料投入保障不充分;优质品牌农产品影响力、渗透力不充分;农产品质量信息公开不充分,“柠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客观存在,品牌价值体现不充分。

  再次,公众科学素养及安全认知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一些人不了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不安全的危害,或对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充分,盲目、不科学使用;一些人不知道安全限量标准,一听说有农药残留不管是否超标就认定有毒有害,常常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鼓惑、利用;而一些人明知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危害,但因利益驱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此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科学技术、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社会诚信、舆论环境等现阶段也都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农产品消费需要的短板。

  最后,我国农产品数量供给还处于紧平衡状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矛盾一直还比较突出。作为13亿多人口的大国,农产品数量安全什么时候都不能轻言过关,保证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不能有丝毫含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但这个“向往”是动态发展的,这个“目标”的全面实现,也有一个艰苦奋斗的动态过程,需要经历一个个不同层级、层层推进的发展阶段。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由数量扩张进入质量提升阶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深刻认识并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需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少说多做,真抓实干,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底线,1%的问题要用100%的努力去解决,努力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吃得放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作者:李祥洲,系农业科学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政策与信息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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