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更好地发挥农业“压舱石”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为破解经济下行压力、应对复杂外部环境赢得了主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通常会趋于下降,涉农产业产值以及农业所承载的生态、社会等多功能价值,则会显着增强。
美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发达国家都高度重视农业保护与农业发展,建立了颇为发达的现代农业以及以农业为基础的乡村非农产业。部分发展中国家没能妥善处理好城乡和工农关系,导致了大规模的农民失地、城市贫民窟乃至“中等收入陷阱”,最终损害到国家的长远发展。
当前,我国第一产业产值占GDP的比例已下降到不足8%,但国以民为本,农业仍是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增收致富的固本产业;民以食为天,农业仍是人民吃得饱、吃得好的民生产业;业以农为基,农业仍是“接二连三”、支撑发展的基础产业。我国正处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期,任务的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农民,短板在农业。落实好“三农”硬任务,稳定好“三农”基本盘,将为全国发展大局注入强劲动力与坚实保障。
需要注意到,当前我国仍处于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农业竞争力较弱、农民增收缓慢、农业缺乏吸引力等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当前阶段,尤须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方可更好地发挥“三农”尤其是农业的“压舱石”作用。
第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落实“四个优先”。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为主题,要求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四个优先”,瞄准了“三农”发展的关键瓶颈。
相比城市与非农产业,农业具有弱质性,农村工作具有复杂性。在实际落实过程中,还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积极性不高、村镇干部晋升渠道不畅、农村配套环境较差等现实问题,优先建立健全外部要素“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和内部要素“想作为、能作为、敢作为”的发展环境,如此方可根据市场规律真正激发和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
第二,促进小农与市场对接,切实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中国人多地少,第一产业就业占比仍超过20%。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小农仍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需要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互联网+农业”等多种手段,对接小农户与大市场,提高全球化背景下小农的抗风险能力,拓宽小农的增收空间,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程度。
同时,随着收入水平上升,城乡居民对优质农产品、良好环境、乡愁乡景等方面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农业发展需要立足农业,又要跳出农业,鼓励根据市场规律引导和组织小农,因地制宜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求变化、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以农业为基础的新产业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只有小农与市场充分对接,才能真正解决好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激活农村活力,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第三,加快农业科技攻关,切实增强农业竞争力。我国已经迈入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阶段,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领域的重大突破为农业创新发展与提质增效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
为此,需要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要素配置,加大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的自主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节本增效,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竞争力。
第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保驾护航农业发展。改革是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而破解矛盾和瓶颈的根本途径。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且长久不变。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分工与协调相结合、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原则,加大农业补贴投入力度,逐步整合农业补贴类别,优化农业补贴对象,完善农业补贴结构,促进相关政策衔接,提高补贴效能。
只有根据发展新形势与农民农业切身需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可全面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让广大农民最大程度地分享改革红利,让农业乡村在发展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