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科院多措并举构建导师立德树人工作长效机制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农业科学研究制定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多措并举构建导师立德树人工作长效机制。
提出导师基本素质“三个具备”。一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要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三要具备精湛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明确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导师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并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着力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积极创造并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积极参与全院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研究划定了导师禁行行为“红十一条”,并在导师遴选、年度招生资格审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健全评价考核、激励及督导问责机制。依托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开展对全体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考核,研究所每年向研究生院报送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情况报告。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落实立德树人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并进行通报,依法依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及其他处理。对于监管不力、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的单位,视情节轻重,至少按该单位前3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平均数的10%核减该单位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研究生院、研究所分别开通电子邮箱和电话,接受研究生等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反馈。
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研究所导师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对导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和落实立德树人职责的评价考核;充分发挥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价考核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检查作用,突出体现党组织政治优势,推动研究所基层党组织参与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院学术道德委员会、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院教学委员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等在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建设中的作用,营造全院共同关心、协同参与、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强化导师培训。针对不同对象构建形式多样的院所两级培训体系,包括研究生院新增导师岗前培训、专题培训,研究所对本所导师的定期培训、组织导师交流与研讨等。在导师培训中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培训内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招生。(通讯员 王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