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学等: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及我院开展相关工作的建议
文章来源:农业科学农业信息研究所
作者:孟宪学 严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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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12
编者按:从科技部获悉,旨在实现我国科技知识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的“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3月1日凌晨正式开通运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址,即可检索查阅到我国数万份涉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报告摘要、全文或关联论文。这标志着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本文作者根据参加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相关工作以及通过调研等形式了解的情况,介绍了国内外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概况;针对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尚在试点阶段,对今后的相关政策和我院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一、国内外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概况
1. 科技报告定义和特点
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为了描述其从事的科研、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而成的特种文献。科技报告产生自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活动之中,详实记载了项目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是科技文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报告内容详实、专深,能如实、完整、及时地描述科研的基本原理、方法、技术、工艺和过程等,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工作者依据科技报告中的描述能够评价科研结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科技报告包括科学技术研究过程和方法描述、结果或进展总结、研制试验结果分析、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论述、科学技术考察经过、科研成果记录、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技术性文件、阶段总结和记录等,种类繁多,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不同类型的项目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科技报告。
一般将科技报告分为专题技术报告、技术进展报告、最终报告和组织管理报告四大类型。专题技术报告包括试验/实验报告、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工程报告、生产报告、运行报告等,技术进展报告包括阶段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最终报告包括结题验收报告、最终研究报告、最终技术报告等,组织管理报告包括时间节点报告、评价报告等。
科技报告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专业性强,内容详尽,附有图表、数据、研究方法等信息,涉及或覆盖科研的全过程,其技术含量和使用价值远高于其他文献。(2)科技报告时效性强,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前沿性,能及时反映科研过程进展和技术进步成果,代表项目研究的最新状况和水平,有助于提升研究起点,形成成果阶梯,可以加快一个国家整体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3)出版周期不固定,大部分不公开出版发行,一般为非正式出版物。科技报告也不受篇幅限制,可以是几页,也可以是几百页,虽然具有严格的编写规范,但一般不经过同行专家评审和专业编辑人员审查,发表和出版相对较快。(4)科技报告管理严格,有不同的密级划分和使用范围限制,以保证科技报告的安全利用,保护相关知识产权。
2. 国际科技报告建设情况
目前,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建立有一定范围的科技报告制度,并有条件地向公众开放共享,尤以美国政府科技报告体系最为完善。1945年,美国政府开始进行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和科技报告的公开交流。上世纪六十年代后,科技报告逐步成为一种战略资源。经过多年发展,美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报告政策法规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收藏服务体系,形成了美国国防部AD报告、美国商务部PB报告、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报告和美国能源部DE报告四大系列科技报告。
AD报告是美国国防部系统唯一经过系统搜集、编目、内部通报和内部交流使用的国防科技报告,其来源包括美国陆军系统(1000个左右)、海军系统(800个左右)、空军系统(2000个左右)、公司企业和大学所属科研机构(数千家)和几乎所有的政府科研机构。
PB报告产生于二战(WORLD WAR II)结束之后,当时美国政府为了整理和利用从战败国获得的数以千吨计的秘密科技资料,于1945年6月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出版局,即美国商务部出版局(Publication Board),负责收集、整理、报导利用这些资料。
NASA报告的内容侧重于航空和空间技术领域如空气动力学、发动机及飞行器材、试验设备、飞行器制导及测量仪器等方面,同时广泛涉及许多基础学科和技术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拓展人类认识宇宙的知识。
DE报告是由美国能源部科学技术情报局(DOE/OSTI)统一编目通报的科技报告。从1981年起DE报告采用统一的编号系统,所有报告都使用DE+年代+报告顺序号的格式,如DE99002791,其中99表示1999年,002791表示顺序号。
AD、NASA、DE报告由各自部门承担保密和解密工作,公开和解密的部分交美国国家技术情报社(NTIS)公开发行。目前,美国每年产生约60万份科技报告,发行6万多份公开科技报告,占全世界科技报告总量的80%左右,是支撑美国科技全面领先的重要基础。
3. 我国科技报告建设情况
早在1964年,钱学森等多位科学家就呼吁“要建立中国的AD报告”。1984年,我国国防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工作启动,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相关部门参加。2000年,国防科技报告体系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国防科技报告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报告法规制度和统一管理的工作体系,迄今共收集13万份科技报告,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防科技报告管理体系。但除国防科技报告外,我国民口的科技报告管理比较零散和无序,一方面,政府层面对呈交科技报告没有强制要求,科技报告工作未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科技报告的提交、管理、交流等方面没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面,社会上缺乏对科技报告重要性的认识,科技报告的撰写、呈交和交流利用没有成为科研人员的自觉行为。致使大量科技成果没有形成科技报告,仍处于分散存档、搁置、甚至流失的状态。
二、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对策
我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是一项复杂的、实施难度巨大的长期性基础工作,在管理层面上涉及组织架构、政策制度以及观念意识等问题,在技术层面上涉及科技报告的类型界定、标准规范、操作运行、部门协调和系统配合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国应尽早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从而在国家层面建立起完善的科技报告政策法规体系、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和科学的收藏服务体系,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科技报告完整、规范的产生和呈交,统一、安全的保存和管理,安全、共享的交流和使用。
1. 建议制定并颁布实施“中国科技报告管理条例”。对政府资助项目通过合同书、任务书明确需要提交的科技报告类型、格式、数量和期限,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从科研立项到项目验收的整个科研管理流程,实现科技报告强制呈缴。
2. 建议设立科技报告管理、收藏与服务机构。设置国家、部门和基层科研单位三级管理层次,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政府资助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密级审查、提交和内部交流等工作。
3. 建议采用“政府主导、强制呈交,统一标准、共建共享,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通过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符合科技发展规律、服务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对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活动,实现科技报告的依法征集、义务呈交;对社会资金投入产生的科技报告,积极引导其积累共享,最终形成覆盖各部门、各地方乃至企业科技投入的、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体系,使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成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我院开展科技报告相关工作建议
农业科学作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承担大量科研项目,形成不少科技报告。对这些科技报告进行适时收集、保存、利用,有助于我院科技人员及时了解全国现有的项目开展情况,避免课题重复申请;通过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工作开展,有助于开展同行评价;通过科技报告中公开的部分数据方法,可以加速科研进展,避免就某个已有方法和数据进行更多重复研究;通过部分报告内容,有助于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在宣传我院科技成果同时,得到社会对我院更多的支持。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科技报告工作,建议如下:
1. 成立院级科技报告管理专门机构。由院科技报告管理机构制定我院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需要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类型、科技报告撰写总体要求、具体标准规范、呈交和共享途径。
2. 加快推进我院机构知识库建设。机构知识仓储即机构知识库(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R),是对机构内论文、专着、研究报告、演示报告、专利、成果、科研数据等智力成果的收集、长期保存、合理传播和利用的知识资产管理与服务系统。机构知识库作为一种新型的学术交流与共享机制,提供了展示科研机构的科研水平和相关活动的有形手段,促进了机构、地区乃至国家的学术交流和发展。2009年,信息所开始启动农业科学机构知识库(CAAS-IR)构建技术和管理制度研究,目前已经掌握了院所两级机构知识库平台构建技术,并在部分研究所开展了试用,如在全院推广,可实现全院知识资产的存缴、保存、共享和利用的集成管理和网络化服务,支持全院科研产出统计和科研评价的信息化。CAAS-IR的建设和应用将有助于促进全院科研产出的数字化管理、长期保存与科研评价信息化体系的建立,增强全院学术成果的可见性、扩大全院在国内外的学术知名度和社会影响,为加快我院现代院所建设步伐、推进全院科研信息化提供重要支撑。
3. 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我院科技创新工程的组成部分。科技创新工程作为我国科技创新3大工程之一,将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在这过程中我院科技人员将开展8大学科群、130个学科领域、300多个方向的研究工作,每年将产生大量科技报告。以“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开通之际,宣传科技报告制度,推进我院科技报告工作,将有助于我院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所取得成果的展示以及研究过程的跟踪和数据方法的相互借鉴,从而推进我院科技创新工程的开展。
一、国内外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概况
1. 科技报告定义和特点
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为了描述其从事的科研、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而成的特种文献。科技报告产生自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活动之中,详实记载了项目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是科技文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报告内容详实、专深,能如实、完整、及时地描述科研的基本原理、方法、技术、工艺和过程等,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工作者依据科技报告中的描述能够评价科研结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科技报告包括科学技术研究过程和方法描述、结果或进展总结、研制试验结果分析、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论述、科学技术考察经过、科研成果记录、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技术性文件、阶段总结和记录等,种类繁多,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不同类型的项目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科技报告。
一般将科技报告分为专题技术报告、技术进展报告、最终报告和组织管理报告四大类型。专题技术报告包括试验/实验报告、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工程报告、生产报告、运行报告等,技术进展报告包括阶段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最终报告包括结题验收报告、最终研究报告、最终技术报告等,组织管理报告包括时间节点报告、评价报告等。
科技报告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专业性强,内容详尽,附有图表、数据、研究方法等信息,涉及或覆盖科研的全过程,其技术含量和使用价值远高于其他文献。(2)科技报告时效性强,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前沿性,能及时反映科研过程进展和技术进步成果,代表项目研究的最新状况和水平,有助于提升研究起点,形成成果阶梯,可以加快一个国家整体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3)出版周期不固定,大部分不公开出版发行,一般为非正式出版物。科技报告也不受篇幅限制,可以是几页,也可以是几百页,虽然具有严格的编写规范,但一般不经过同行专家评审和专业编辑人员审查,发表和出版相对较快。(4)科技报告管理严格,有不同的密级划分和使用范围限制,以保证科技报告的安全利用,保护相关知识产权。
2. 国际科技报告建设情况
目前,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建立有一定范围的科技报告制度,并有条件地向公众开放共享,尤以美国政府科技报告体系最为完善。1945年,美国政府开始进行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和科技报告的公开交流。上世纪六十年代后,科技报告逐步成为一种战略资源。经过多年发展,美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报告政策法规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收藏服务体系,形成了美国国防部AD报告、美国商务部PB报告、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报告和美国能源部DE报告四大系列科技报告。
AD报告是美国国防部系统唯一经过系统搜集、编目、内部通报和内部交流使用的国防科技报告,其来源包括美国陆军系统(1000个左右)、海军系统(800个左右)、空军系统(2000个左右)、公司企业和大学所属科研机构(数千家)和几乎所有的政府科研机构。
PB报告产生于二战(WORLD WAR II)结束之后,当时美国政府为了整理和利用从战败国获得的数以千吨计的秘密科技资料,于1945年6月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出版局,即美国商务部出版局(Publication Board),负责收集、整理、报导利用这些资料。
NASA报告的内容侧重于航空和空间技术领域如空气动力学、发动机及飞行器材、试验设备、飞行器制导及测量仪器等方面,同时广泛涉及许多基础学科和技术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拓展人类认识宇宙的知识。
DE报告是由美国能源部科学技术情报局(DOE/OSTI)统一编目通报的科技报告。从1981年起DE报告采用统一的编号系统,所有报告都使用DE+年代+报告顺序号的格式,如DE99002791,其中99表示1999年,002791表示顺序号。
AD、NASA、DE报告由各自部门承担保密和解密工作,公开和解密的部分交美国国家技术情报社(NTIS)公开发行。目前,美国每年产生约60万份科技报告,发行6万多份公开科技报告,占全世界科技报告总量的80%左右,是支撑美国科技全面领先的重要基础。
3. 我国科技报告建设情况
早在1964年,钱学森等多位科学家就呼吁“要建立中国的AD报告”。1984年,我国国防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工作启动,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相关部门参加。2000年,国防科技报告体系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国防科技报告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报告法规制度和统一管理的工作体系,迄今共收集13万份科技报告,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防科技报告管理体系。但除国防科技报告外,我国民口的科技报告管理比较零散和无序,一方面,政府层面对呈交科技报告没有强制要求,科技报告工作未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科技报告的提交、管理、交流等方面没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面,社会上缺乏对科技报告重要性的认识,科技报告的撰写、呈交和交流利用没有成为科研人员的自觉行为。致使大量科技成果没有形成科技报告,仍处于分散存档、搁置、甚至流失的状态。
二、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对策
我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是一项复杂的、实施难度巨大的长期性基础工作,在管理层面上涉及组织架构、政策制度以及观念意识等问题,在技术层面上涉及科技报告的类型界定、标准规范、操作运行、部门协调和系统配合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国应尽早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从而在国家层面建立起完善的科技报告政策法规体系、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和科学的收藏服务体系,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科技报告完整、规范的产生和呈交,统一、安全的保存和管理,安全、共享的交流和使用。
1. 建议制定并颁布实施“中国科技报告管理条例”。对政府资助项目通过合同书、任务书明确需要提交的科技报告类型、格式、数量和期限,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从科研立项到项目验收的整个科研管理流程,实现科技报告强制呈缴。
2. 建议设立科技报告管理、收藏与服务机构。设置国家、部门和基层科研单位三级管理层次,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政府资助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密级审查、提交和内部交流等工作。
3. 建议采用“政府主导、强制呈交,统一标准、共建共享,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通过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符合科技发展规律、服务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对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活动,实现科技报告的依法征集、义务呈交;对社会资金投入产生的科技报告,积极引导其积累共享,最终形成覆盖各部门、各地方乃至企业科技投入的、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体系,使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成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我院开展科技报告相关工作建议
农业科学作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承担大量科研项目,形成不少科技报告。对这些科技报告进行适时收集、保存、利用,有助于我院科技人员及时了解全国现有的项目开展情况,避免课题重复申请;通过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工作开展,有助于开展同行评价;通过科技报告中公开的部分数据方法,可以加速科研进展,避免就某个已有方法和数据进行更多重复研究;通过部分报告内容,有助于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在宣传我院科技成果同时,得到社会对我院更多的支持。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科技报告工作,建议如下:
1. 成立院级科技报告管理专门机构。由院科技报告管理机构制定我院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需要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类型、科技报告撰写总体要求、具体标准规范、呈交和共享途径。
2. 加快推进我院机构知识库建设。机构知识仓储即机构知识库(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R),是对机构内论文、专着、研究报告、演示报告、专利、成果、科研数据等智力成果的收集、长期保存、合理传播和利用的知识资产管理与服务系统。机构知识库作为一种新型的学术交流与共享机制,提供了展示科研机构的科研水平和相关活动的有形手段,促进了机构、地区乃至国家的学术交流和发展。2009年,信息所开始启动农业科学机构知识库(CAAS-IR)构建技术和管理制度研究,目前已经掌握了院所两级机构知识库平台构建技术,并在部分研究所开展了试用,如在全院推广,可实现全院知识资产的存缴、保存、共享和利用的集成管理和网络化服务,支持全院科研产出统计和科研评价的信息化。CAAS-IR的建设和应用将有助于促进全院科研产出的数字化管理、长期保存与科研评价信息化体系的建立,增强全院学术成果的可见性、扩大全院在国内外的学术知名度和社会影响,为加快我院现代院所建设步伐、推进全院科研信息化提供重要支撑。
3. 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我院科技创新工程的组成部分。科技创新工程作为我国科技创新3大工程之一,将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在这过程中我院科技人员将开展8大学科群、130个学科领域、300多个方向的研究工作,每年将产生大量科技报告。以“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开通之际,宣传科技报告制度,推进我院科技报告工作,将有助于我院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所取得成果的展示以及研究过程的跟踪和数据方法的相互借鉴,从而推进我院科技创新工程的开展。
(农业信息研究所 孟宪学 严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