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志强等: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 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尽管随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面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共筑中国梦的大好形势,把相关思考整理出来,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参考我国2008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风暴而推出的一揽子计划,在我国“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假如也能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工作投入4万亿资金,将取得多方面成效,将会引发一系列改善城乡发展环境的乘数效应,打造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甚至是增长极。
一、实施环境分析
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内生动力亟需增强的今天,城乡间基础设施存在的巨大差距无疑为有效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提供了巨大市场。城市建设增速放缓和不同程度的结构化产能过剩问题,使这部分资源流向城镇和乡村成为可能。只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望成为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发力点。近年来我国统筹城乡的各有关政策的颁布实施,特别是当前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下大力气建设新农村等发展规划为实施这项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政策环境。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积累,我们已经具备了实施这项工作所需的人才、资金、物资、市场等条件。
二、可预期主要效果
1.将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和用工机会,助力解决多种城市病,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将加速相关产业发展,所需就业岗位和用工机会将有效缓解城市就业、人口和基础设施压力。推动城市功能定位更加科学合理,提升真正吸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延长城市基础设施使用寿命。同时,为农村青壮年就近务工、务农、就业、兼职创造更多稳定的机会,将大大增加农民收入。
2.将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程,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通过对农村、农业的基础设施改造,可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建设好配套设施设备,细化分工,提高效率,并培育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相关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3.将有效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社会效应凸显。随着青壮年加入,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和农民断层问题,更促进了家庭和睦,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将从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多方面促进这个特殊群体的健康发展,为减少社会问题发生、维护和谐稳定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将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4.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美丽乡村”建设问题。长期困扰农村的垃圾污染、道路交通、改水改厕、集中供水供暖等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村的土壤中将得到更好地传承与弘扬,真正实现宜居村庄、美丽乡村。
三、政策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性作用。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带发展需求,增强地市级政府统筹自主决策能力,以便制定出更加符合当地城乡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并通过政策引导、监督保障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制定适合各地情况的建设优先序。针对各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需求紧迫度不同,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意愿,认真听取有关领域专家建议,就解决好具体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优先序。
3.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注重以点带面。浙江省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已打造35个美丽乡村先进县、80条景观带和200多个特色精品村落,全省已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各地应积极学习这些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特色,在打造亮点的基础上,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4.拓展多种途径,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对接我国重大产业需求和不同区域发展需要,逐步建成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专门机构为主体,以农机推广、科研院所为补充的培育体系,为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提供保障。
5.努力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据统计,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高达44.7万亿,是全国财政收入12.9万亿的3.5倍,可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其中。同时,可采用结对帮扶、物资援助、购买服务、逐年偿还等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缓解国家财政压力,提高建设效率。
(作者:郝志强,农业科学果树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杨艳涛,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