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世卫:构建市场调控体系应对鲜活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_农业科学
English
中国农科院微信公众号
农科专家在线微信公众号
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专家观点

许世卫:构建市场调控体系应对鲜活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

【字体:

    近年来,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经受住了重大自然灾害、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冲击,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为保障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社会经济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管理决策的重点和理论研究的难点。在我国农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关联度显着增强、各种传统和非传统风险不断叠加凸显的情况下,保持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需要准确把握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波动成因,尽快构建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
 

    一、我国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特征
    从总体上观察,相对于粮、棉、油等农产品,近年来我国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鲜活农产品价格处于领涨和领跌的态势。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首先表现为肉类、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或下跌,然后由鲜活农产品带动粮、棉、油等其他农产品价格的全面波动。就2000-2009年猪肉价格波动而言,可以看到3个明显的高点(2001年9月、2004年9月和2008年2月),期间价格都经历了从高位下跌至缓慢回升的过程,而粮食等其他农产品总体上均要滞后于猪肉价格的变化;2009年以来,新一轮农产品价格上涨最突显的就是最具鲜活农产品特点的蔬菜价格率先上涨,其他农产品价格则沿着绿豆、大蒜、生姜等蔬菜的路径进行击鼓传花式的蔓延。
    (二)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高于其他农产品。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价格整体波动幅度要明显高于粮食等其他农产品,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正常波动范畴。研究表明:1995-2009年我国生猪价格波动周期为3-4年,最高波幅89.0%、最低31.0%,肉鸡价格波动周期为3-7年,最高波幅34.0%、最低20.8%;而蔬菜和水果更是频频演绎“过山车”式的行情,在2000年11月-2009年2月的100个月中,蔬菜有62个月月度间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水果有42个月月度间波动幅度超过10%。
    (三)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结构不同。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呈现明显的结构分化特点,即蔬菜和水果月度间价格波幅较大,而畜产品和水产品价格月度间价格波幅则相对较小。农业部2000年1月-2011年6月市场监测数据显示:蔬菜价格月度间平均波幅为9.8%、最大波幅达30%;水果价格月度间平均波幅为7.0%,最大波幅达20%;畜产品价格月度间平均波幅为1.8%,最大波幅为8%;水产品价格月度间平均波幅为3.1%,最大波幅不超过10%。
    (四)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的供求环境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现阶段我国鲜活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是在供求环境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发生的。虽然近年来我国鲜活农产品生产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较大,但总体上仍保持着供需的基本平衡,这与2003-2004年由于粮食连年减产、供求矛盾突出导致的粮价波动有所不同。与此同时,从2007年海南辣椒滞销、2008年陕西苹果卖难,到2009年香蕉滞销,再到2011年内蒙古马铃薯卖难,我国鲜活农产品呈现总体供求平衡与结构性“生产过剩和短缺”、区域性“市场卖难和买贵”并存的复杂格局。
 

    二、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非典型性因素判断
    近年来我国鲜活农产品在供求总体平衡与结构性“生产过剩和短缺”的复杂条件下出现价格大幅度波动,原因显然不能简单地用典型的供求因素和成本因素进行解释,需要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条件下寻求非典型性因素。
    (一)千家万户分散经营是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基本原因。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独立经营,种、养的产品种类多、杂、乱是我国鲜活农产品生产的突出特点。2010年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经济研究室在全国抽样2317户蔬菜种植户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种植面积不超过5亩的菜农比例接近60%。随着市场开放不断深入,分散的家庭经营模式表现出生产的盲目性、随意性,价格下跌退出市场,价格上涨蜂拥入市。“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突出,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衔接,市场信息的滞后,导致鲜活农产品时而供不应求、时而供大于求,市场价格波动频繁。
    (二)特殊的流通环境是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直接原因。我国鲜活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整个流通过程涉及的市场主体一般包括农户、中间商、零售商和终端消费者。与中间商、零售商相比,农户在定价中处于明显弱势。其原因在于,鲜活农产品一旦大量上市,其不耐储藏性,让农户难以在议价中占优势,而中间商、零售商则在收购上具有较大的选择性,价格变化对后两者更为有利。当价格上涨时,中间商和零售商获取较大利润;当价格下跌时,中间商和零售商也可争取利润弥补成本。鲜活农产品价格变化不能在生产、流通、零售各环节的主体上均衡传导,使得处于劣势的农户销售价格波动剧烈,尤其价格下跌时,价格放大效应明显。
    (三)市场一次性出清是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关键原因。鲜活农产品,特别是蔬菜,考虑时空结构问题,生产和消费基本可以实现连续,但由于其销售周期短、易腐性强,市场几乎是一次性出清,且没有仓储,价格波动不易通过市场自发调节,政府也难于调控。当有任何风险,比如自然灾害(南方洪水、北方冻灾、南方雪灾等)、交通运输(节日管制、柴油配额、原油涨价等)、突发事件(毒韭菜事件、瘦肉精事件、日本地震辐射等),都有可能会导致市场供给或需求的不稳定。只要有不稳定市场存在,必然导致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或下跌,价格的上涨和下跌只是一个对偶问题。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石油供求矛盾突出以及媒体网络的发展,影响鲜活农产品市场不稳定的因素明显增多,导致其价格波动频发。
    (四)消费弹性刚性是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客观原因。鲜活农产品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必需品,其需求的价格弹性表现为刚性,明显小于非农产品,加之鲜活农产品供给同样缺乏弹性,意味着鲜活农产品价格对供需变化非常敏感。供给多了价格暴跌,少了价格暴涨,某一地区很少的过剩或短缺(10%),都可能导致该地区鲜活农产品价格很大的波动(30%-50%)。当鲜活农产品过剩或短缺成为常态,价格暴涨暴跌自然也就成为了常态。
    (五)集贸市场为主的零售业态是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重要原因。现阶段我国鲜活农产品的消费市场仍以集贸市场为主,全国约80%的农产品通过集贸市场销售(包括社区菜摊和早市菜摊),北京和上海等东部沿海城市这一比例也达70%。“小规模、大群体”是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的典型特征,与发达国家农产品零售的主要业态超市相比,集贸市场中众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者的价格调整成本低,价格粘性小,价格随着总需求的变动而迅速变化。相对小的价格粘性导致鲜活农产品与自然垄断产品和粮食等其他大宗农产品相比,价格更加容易出现波动。
 

    三、构建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的对策建议
    我国鲜活农产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陆续脱离了“计划”,生产、流通和消费完全由市场机制来决定,而且与粮、棉、油、糖等相比,缺乏相应的市场调控体系。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保持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基于鲜活农产品市场波动成因,尽快构建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即以保持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为目标,以鲜活农产品信息监测为基础,以鲜活农产品供求为重点,以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价格政策等为主要手段,以“支持、创新、保护、促进”为核心内容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
    (一)支持:通过加大鲜活农产品支持水平来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必须坚持鲜活农产品投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匹配的原则,保证财政支持资金总量在现有水平上逐年增加。一是支持加大对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力度。着力改善鲜活农产品生产基础设施条件,配套鲜活农产品生产先进技术,提高鲜活农产品稳定生产的能力。二是继续支持实施鲜活农产品生产和价格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提升鲜活农产品比较效益,同时建立农资价格上涨与农资综合直补动态调整机制。三是重点支持建设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要着力解决鲜活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存在的生产者“看不到、听不懂、用不上”问题,发挥信息引导作用,防止价格暴涨暴跌和生产大起大落。建议国家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业部门建立健全国家、省、县三级鲜活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在监测内容上实现生产、流通、价格和成本收益的全覆盖,在价格体系上实现生产者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全覆盖,在数据来源上实现农业生产者、经销商和批发市场的全覆盖,在信息研判上实现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与专家研究机构的全覆盖,在信息发布上实现网络、短信、语音、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的全覆盖,不断增强基层面向农户的信息服务能力,提高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创新:通过开发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新型工具来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尝试创新性实施鲜活农产品生产“配额”管理。在基础条件已经初步具备的主产区选择生猪、肉鸡等部分鲜活农产品开展生产“配额”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委托、市场运作、权责明晰、适当补偿”的原则,由农业部会同相关部委根据市场调控的需要,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选择条件成熟的龙头企业专项承担生猪和肉鸡的生产任务,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发展,有效减缓由于生产不稳定可能引发的市场价格波动。二是着力创新开发鲜活农产品价格和收入农业保险产品。在现有产量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价格和收入保险,并对保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保障鲜活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下限,稳定生产预期。三是适时创新推出鲜活农产品期货品种。结合当前实情,借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经验,针对大宗鲜活农产品在恰当的时机推出相应的期货产品,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稳定鲜活农产品市场价格。四是改进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使用。建议借鉴韩国等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国家价格调节基金和鲜活农产品产业损害救助制度。特别是要把调节鲜活农产品市场运行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的重要内容,在使用方向上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并重。当鲜活农产品市场价格跌破成本价时,政府适时启动补贴收购、运销、储藏、加工等应急措施,化解滞销卖难,防止产业受损,保护农民利益;当鲜活农产品价格过快过度上涨时,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保护:通过关税、进出口管理、贸易救济等手段来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在新一轮世贸组织谈判中,积极争取对我国有利的进口关税结构和水平,适当调整敏感性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减少敏感性农产品进口对国内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冲击。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研究通过相关手段调控大宗农产品进口,减少国外农产品对国内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加强农业贸易救济体系建设,有效防止进口激增对国内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冲击。三是高度重视大宗商品资本化时代里鲜活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异,防止个别产品在供求变化之后所引发的杠杆效应、新闻效应,并及时利用储备以及国外市场来平抑供求短期变化,防止个别价格波动带来的传染效应,可以通过建立点、线、面交叉控制的价格风险监管措施,抓住风险传导的主要环节,切断风险传导的途径。
    (四)促进:通过改善流通条件来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一是促进公益性鲜活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做大做强。发挥现存的国有、集体所有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中央批发市场、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社区便民店,建设主次分明搭配合理的具有公益性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以便更好的落实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目标。尤其要在中西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推进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对具有公益性的市场信息收集发布、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配套冷藏加工设施、电子交易结算、环保卫生处理等建设给予补助,帮助产地提高市场流通能力,促进产销协调发展。二是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健全。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整合已有的与鲜活农产品流通相关信息网络资源,构建全国集中统一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平台,对鲜活农产品流通信息进行全面、及时、科学的收集、加工、分析、处理和发布,同时与电子商务、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建设相结合,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信息不畅问题。三是促进提升生产者营销能力。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先后发生的内蒙古马铃薯、山东大白菜等滞销卖难问题,其本质在于生产者营销能力不足,无法依据市场行情安排生产和适时销售。建议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生产者营销能力提升工程”。发展生产者田头窖储能力,实现产品均衡上市和稳定供应,化解大量集中上市风险;发展生产着直销配送能力,压缩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损耗,实现田头价格提高和消费价格稳定;发展生产者信息获取分析能力,增强对市场走势的把握,更为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规模;发展生产者品牌创建能力,支持生产者开展宣传推介,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专家简介:许世卫,男,1962年生,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现任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所长、农业部智能化农业预警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主任、农业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农学会农业情报分会理事长、《农业展望》主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