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翔:关于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建议
文章来源:农业科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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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6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已于2012年3月3日下午15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期10天。本网将陆续刊登我院全国政协委员关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培养创业型农户等热点问题的提案,供广大干部职工参阅。
我国耕地不仅人均数量少,而且质量偏低。如我国耕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不足欧洲同类土壤的一半,基础地力产量只占50%左右,低于发达国家约20个百分点,存在营养元素含量偏低或不平衡、盐碱、水土流失、耕层浅薄、渍涝、干旱缺水、过酸或过碱、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耕地均占有较大面积。
耕地质量低首先造成了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低而不稳,国家的粮食安全没有根本保证。同时,在耕地质量低的条件下,只有加大投入才能取得较高产出,这就是我国以占世界8%的耕地消耗世界30%以上化肥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农民收入低下,而农产品价格仍然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原因。如果不提高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是极为困难的,因为再增加化肥等物质的投入,产量增加有限,土壤和环境的破坏却会加剧;依靠推广作物良种及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效果也受到限制,我国4大作物的平均实际单产为302公斤,略高于新品种区域试验平均产量593公斤的一半,不到高产记录980公斤的1/3,表明大部分耕地的肥力状况满足不了高产品种的生长需要,即使我们研究出更好的超级稻、超级麦等超高产品种,也难以大面积发挥其增产潜力。所以,在耕地数量不足的条件下,如果不提高耕地的质量,单纯依靠增加投入和提高科技水平,难以保障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数量少难以增加,耕地质量低却可以提高,所以,应该把耕地质量建设作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措施。
但是,目前我国在耕地质量建设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耕地质量问题重视不够,投入极少,所以我们现在基本上还是依靠当年农业学大寨时建立的农田基本设施。近年虽然开始重视,但大多是分散于各部门的一些单项措施,缺乏在长远规划指导下的大规模和综合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作面广量大,综合性强,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任何一个部门的单项措施都很难取得完满效果。如水利部分管的农田基本建设通常只是单纯的农田水利建设,而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目标的农田基本建设则应该包括提高土壤肥力、排除障碍因素、提高抗灾能力和改善环境条件4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为此,建议:
1、明确耕地质量建设的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分工。改变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弊病。可以考虑在农业部设立耕地质量管理司,并把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耕地质量建设的职能划归农业部统一管理。如果难以做到,有关耕地质量建设的国家项目应该由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2、制订耕地质量建设规划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是在2030年我国人口达到高峰时至少应该建设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在规划基础上分年度立项,加大投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是综合性的,所以应该把各有关部门实施的相关项目统一组织于其中,如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国土资源部的国土整治工程、农业部的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与沃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区域以中东部粮食主产区为主,也应包括中西部的耕地退化严重或环境条件恶劣、粮食严重短缺的区域,如半农半牧区、内陆灌溉农区、黄土高原及西南岩溶地区。
3、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有关基础工作。一是开展我国耕地质量普查。现在距我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已经30年,土壤质量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全面和准确地掌握耕地质量状况,有必要尽早开展一次全国耕地质量普查。二是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增加监测网点,调整网点布局,改善监测设施,保障监测经费,以全面系统地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的动态趋势。
4、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的科技支撑。尽管已经开始重视耕地质量问题的科学研究,但是耕地质量建设的科技支撑仍然较为薄弱,应该在加强有关耕地质量建设方面的科研机构与人才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基本农田的数字国土系统,不同区域耕地地力培肥,污染、沙化、酸化等退化耕地修复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研究。
5、尽快启动耕地质量管理立法。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耕地质量保护法规,耕地质量保护存在责任主体不明晰,保护手段薄弱,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应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加快立法进程,切实推进耕地质量依法管理。
我国耕地不仅人均数量少,而且质量偏低。如我国耕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不足欧洲同类土壤的一半,基础地力产量只占50%左右,低于发达国家约20个百分点,存在营养元素含量偏低或不平衡、盐碱、水土流失、耕层浅薄、渍涝、干旱缺水、过酸或过碱、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耕地均占有较大面积。
耕地质量低首先造成了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低而不稳,国家的粮食安全没有根本保证。同时,在耕地质量低的条件下,只有加大投入才能取得较高产出,这就是我国以占世界8%的耕地消耗世界30%以上化肥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农民收入低下,而农产品价格仍然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原因。如果不提高耕地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是极为困难的,因为再增加化肥等物质的投入,产量增加有限,土壤和环境的破坏却会加剧;依靠推广作物良种及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效果也受到限制,我国4大作物的平均实际单产为302公斤,略高于新品种区域试验平均产量593公斤的一半,不到高产记录980公斤的1/3,表明大部分耕地的肥力状况满足不了高产品种的生长需要,即使我们研究出更好的超级稻、超级麦等超高产品种,也难以大面积发挥其增产潜力。所以,在耕地数量不足的条件下,如果不提高耕地的质量,单纯依靠增加投入和提高科技水平,难以保障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数量少难以增加,耕地质量低却可以提高,所以,应该把耕地质量建设作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措施。
但是,目前我国在耕地质量建设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耕地质量问题重视不够,投入极少,所以我们现在基本上还是依靠当年农业学大寨时建立的农田基本设施。近年虽然开始重视,但大多是分散于各部门的一些单项措施,缺乏在长远规划指导下的大规模和综合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作面广量大,综合性强,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任何一个部门的单项措施都很难取得完满效果。如水利部分管的农田基本建设通常只是单纯的农田水利建设,而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目标的农田基本建设则应该包括提高土壤肥力、排除障碍因素、提高抗灾能力和改善环境条件4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为此,建议:
1、明确耕地质量建设的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分工。改变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弊病。可以考虑在农业部设立耕地质量管理司,并把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耕地质量建设的职能划归农业部统一管理。如果难以做到,有关耕地质量建设的国家项目应该由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2、制订耕地质量建设规划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是在2030年我国人口达到高峰时至少应该建设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在规划基础上分年度立项,加大投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是综合性的,所以应该把各有关部门实施的相关项目统一组织于其中,如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国土资源部的国土整治工程、农业部的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与沃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区域以中东部粮食主产区为主,也应包括中西部的耕地退化严重或环境条件恶劣、粮食严重短缺的区域,如半农半牧区、内陆灌溉农区、黄土高原及西南岩溶地区。
3、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有关基础工作。一是开展我国耕地质量普查。现在距我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已经30年,土壤质量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全面和准确地掌握耕地质量状况,有必要尽早开展一次全国耕地质量普查。二是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增加监测网点,调整网点布局,改善监测设施,保障监测经费,以全面系统地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的动态趋势。
4、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的科技支撑。尽管已经开始重视耕地质量问题的科学研究,但是耕地质量建设的科技支撑仍然较为薄弱,应该在加强有关耕地质量建设方面的科研机构与人才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基本农田的数字国土系统,不同区域耕地地力培肥,污染、沙化、酸化等退化耕地修复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研究。
5、尽快启动耕地质量管理立法。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耕地质量保护法规,耕地质量保护存在责任主体不明晰,保护手段薄弱,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应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加快立法进程,切实推进耕地质量依法管理。
(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科学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 黄鸿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