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来:建立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 保障农田水利可持续发展
农田水利是持续支撑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农田水利的建设固然重要,但建设后的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维护则更加重要,需要将农田水利的管护放在更高的战略位置上加以重视。长久以来,我国农田水利重建设轻管理,缺乏完善长效的农田水利管护机制,最终导致农田水利不能持续发挥作用。
目前我国农田水利老损率居高不下,而造成此问题主要原因是农业水价不到位。根据典型灌区统计,我国农业水价平均每立方米0.091元,仅占供水成本的43%左右,由于农业水价与成本之间长期存在巨大差距,导致没有足够的经费维护农田水利设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在所难免,建立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
所谓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是指由国家、地方政府、农民及农业用水受益者等组织或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农业供水成本。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就是在农业用水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担农业供水成本的机制。之所以进行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是由农业用水及农业供水工程设施多功能性所决定的。农业用水虽然是生产农产品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料,但其附加了其他许多功能,如调解局部气候、增加绿色覆盖率、维护当地生态、补充地下水、提供农民就业机会等。农业供水工程除了供应农业用水外,也有其他功能,如大型的农业供水工程一般具有防洪、发电、城市供水等多功能,即使是农田水利的渠道,在防洪方面也有难以替代的作用。农业用水和农业供水工程的多功能性表明农业供水成本不能由农民自己承担,应该由相关受益者根据受益程度共同承担,因此建立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是夯实农田水利基础的重要途径。通过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以后,农业供水成本得到回收,能够及时补偿维修改造资金缺口,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农业用水效率会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形成“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农田水利持续发展-巩固粮食安全”的良性循环。
在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中,涉及国家、地方政府、农民及农业用水相关的受益者,其中有的受益者具有明确受益对象,有能力负担,但类似环境受益者就缺乏明确的负担主体,这部分成本只能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来分担。生产粮食对于农民而言,既为自己的生存需要,也是一种“逐利”行为,至于粮食安全那是国家层次的目标,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并不大。国家要想维护粮食安全,加大农田水利投入,也就是在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中承担更多的责任,这符合粮食生产的规律。世界大多数国家对农田水利都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农民只承担其承受能力范围内供水成本。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可以维护农田水利健康发展,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早日实施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势在必行。
(作者系农业科学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