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和平等:关于《2012年中国现代化报告》的质疑
文章来源: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作者:蒋和平 辛岭 张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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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19
5月13日,中科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据媒体报导,该报告称:以农业增加值比例、农业劳动力比例和农业劳动生产率3项指标进行计算。截至2008年,中国农业经济水平与英国相差约150年,与美国相差108年,与韩国差36年。媒体报导该研究成果的结论已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广泛质疑。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现代农业研究室长期从事农业现代化研究,对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我们认为,评价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指标体系,从指标的选择,到各个指标的权重设定,还有评价的方法都很重要,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很大影响。对于国际间比较农业现代化,由于国情不同,各个国家资源禀赋不同,要考虑到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原理。目前国际上农业现代化比较的指标一般是土地生产率、粮食作物单产水平、总要素生产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等。
本研究室科研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认为《2012年中国现代化报告》存在诸多问题,很多研究结论缺乏科学依据,现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1. 过分强调劳动生产率是片面的。劳动生产率是反映单个劳动力的产出水平,这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劳动生产率可以分解为土地生产率和劳均耕地面积。我国土地生产率不低,但是美国等国家人口少但耕地多,受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的限制,在劳均耕地面积这一指标上,我国根本无法达到美国这样人少地多国家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过多强调这一指标的重要性,显然无法准确衡量我国农业产出水平。
2. 农业增加值比例指标选取有问题。通过分析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可以发现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业活动会向非农业活动转移,即农业占整个经济的比重会下降。因此农业增加比例这一指标可以衡量整个经济发展水平,但并不能准确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例如美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约为8%,而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等这一比重均低于5%,但并不能说明英法德等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就高于美国。
3. 农民人均供养人口指标选取不恰当。发达国家人少地多,劳动生产率高,因此农民人均供养人口多;而我国人多地少,劳动力生产率低但土地生产率高,因此农民人均供养人口少但是单位面积耕地供养人口多,如果这一指标换为单位面积耕地供养人口数量将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也能更好的反映我国农业产出水平。
4. 农民生活指标选取不恰当。此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对象是农业,而农民生活指标并不属于农业的范畴,而属于农村发展的范畴。农民素质、农村清洁饮水普及率、农村卫生设施普及率很大程度上受教育、社会服务等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因此其与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相关性比较明显,但与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性并不明显。
5. 化肥施用密度指标不合理。化肥施用量的增加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但随着化肥施用量的不断增加,土地板结、化肥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以化肥施用密度的高低来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并没有充分考虑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是不符合未来农业发展趋势的。
6. 农产品平均关税指标选取不合理。关税水平受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对外贸易情况、经济发展战略等多个因素影响,农业现代化水平高的国家即可能采取高关税以保护本国农业,也可能采取低关税以刺激贸易,因此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与农业发展水平相关性不强,选取这一指标不合理。应该比较的是农产品的成本或价格。
7. 粮食浪费比例选取不合理。粮食浪费与否受方方面面因素影响,与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关性不强。一般而言,商品的浪费说明该商品价格很低,浪费部分商品并不能显着增加消费者的成本。因此,浪费的多少只与农产品价格的高低有关。而农业现代化水平与农产品价格并不必然相关。日本农业现代化水平高,但粮食价格也高;而美国则是农业现代化水平高,但粮食价格低。可见,粮食浪费比例与农业现代化并无必然相关,选取这一指标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不合理。
8. 重视农业现代化结果,但忽略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根据相关理论研究,农业现代化一般包括:物质装备水平、农业科技水平、农业结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综合效益水平、可持续发展水平等7个方面,这7个方面既反映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还反映了农业现代化的结果。只有对过程和结果全面评价,才能准确反映出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但《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主要从农业效率和效益、农民生活和农业转型等方面对农业现代化进行评价,过多的强调了农业现代化的结果,而遗漏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因此是不完善的。
9. 遗漏了许多关键性指标。一些非常重要的评价农业现代化的指标没有出现在指标体系中。缺乏对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农田灌溉水平等)的评价,遗漏了土地生产率这一反映我国农业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农业内部结构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组织化等重要指标均没有反映。
10. 评价方法(比重法)不科学:对于地区之间或国家之间的横向比较评价,鉴于我国和发达国家在地域、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方面千差万别,评价指标基准数据难以确定,为了克服“比重法”由于某个指标评定系数过高使得评价结果失真,我们认为应该采用“极值法”,以反映评价时点上各国相对的、动态的比较。评价标准值是1960年农业发达国家的平均值,这个也有待商榷。
11. 评价结果不准确。要获得一个准确的评价结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的指标选取和权重设计,二是准确的基准值和目标值选取,三是合理的计算方法,在上面的质疑中提出《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在指标设计、评价方法和标准值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就决定了计算结果是不准确的。
此外,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现代农业研究室在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国内外农业发展水平对比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目前正在做农业现代化的国际比较研究,预计年底通过专家论证会向社会公布。现将本研究室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与一些发达国家主要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比较》两个表格附在后面(见附件1、2),以供参考。
本研究室科研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认为《2012年中国现代化报告》存在诸多问题,很多研究结论缺乏科学依据,现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1. 过分强调劳动生产率是片面的。劳动生产率是反映单个劳动力的产出水平,这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劳动生产率可以分解为土地生产率和劳均耕地面积。我国土地生产率不低,但是美国等国家人口少但耕地多,受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的限制,在劳均耕地面积这一指标上,我国根本无法达到美国这样人少地多国家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过多强调这一指标的重要性,显然无法准确衡量我国农业产出水平。
2. 农业增加值比例指标选取有问题。通过分析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可以发现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业活动会向非农业活动转移,即农业占整个经济的比重会下降。因此农业增加比例这一指标可以衡量整个经济发展水平,但并不能准确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例如美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约为8%,而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等这一比重均低于5%,但并不能说明英法德等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就高于美国。
3. 农民人均供养人口指标选取不恰当。发达国家人少地多,劳动生产率高,因此农民人均供养人口多;而我国人多地少,劳动力生产率低但土地生产率高,因此农民人均供养人口少但是单位面积耕地供养人口多,如果这一指标换为单位面积耕地供养人口数量将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也能更好的反映我国农业产出水平。
4. 农民生活指标选取不恰当。此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对象是农业,而农民生活指标并不属于农业的范畴,而属于农村发展的范畴。农民素质、农村清洁饮水普及率、农村卫生设施普及率很大程度上受教育、社会服务等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因此其与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相关性比较明显,但与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性并不明显。
5. 化肥施用密度指标不合理。化肥施用量的增加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但随着化肥施用量的不断增加,土地板结、化肥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以化肥施用密度的高低来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并没有充分考虑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是不符合未来农业发展趋势的。
6. 农产品平均关税指标选取不合理。关税水平受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对外贸易情况、经济发展战略等多个因素影响,农业现代化水平高的国家即可能采取高关税以保护本国农业,也可能采取低关税以刺激贸易,因此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与农业发展水平相关性不强,选取这一指标不合理。应该比较的是农产品的成本或价格。
7. 粮食浪费比例选取不合理。粮食浪费与否受方方面面因素影响,与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关性不强。一般而言,商品的浪费说明该商品价格很低,浪费部分商品并不能显着增加消费者的成本。因此,浪费的多少只与农产品价格的高低有关。而农业现代化水平与农产品价格并不必然相关。日本农业现代化水平高,但粮食价格也高;而美国则是农业现代化水平高,但粮食价格低。可见,粮食浪费比例与农业现代化并无必然相关,选取这一指标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不合理。
8. 重视农业现代化结果,但忽略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根据相关理论研究,农业现代化一般包括:物质装备水平、农业科技水平、农业结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综合效益水平、可持续发展水平等7个方面,这7个方面既反映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还反映了农业现代化的结果。只有对过程和结果全面评价,才能准确反映出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但《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主要从农业效率和效益、农民生活和农业转型等方面对农业现代化进行评价,过多的强调了农业现代化的结果,而遗漏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因此是不完善的。
9. 遗漏了许多关键性指标。一些非常重要的评价农业现代化的指标没有出现在指标体系中。缺乏对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农田灌溉水平等)的评价,遗漏了土地生产率这一反映我国农业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农业内部结构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组织化等重要指标均没有反映。
10. 评价方法(比重法)不科学:对于地区之间或国家之间的横向比较评价,鉴于我国和发达国家在地域、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方面千差万别,评价指标基准数据难以确定,为了克服“比重法”由于某个指标评定系数过高使得评价结果失真,我们认为应该采用“极值法”,以反映评价时点上各国相对的、动态的比较。评价标准值是1960年农业发达国家的平均值,这个也有待商榷。
11. 评价结果不准确。要获得一个准确的评价结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的指标选取和权重设计,二是准确的基准值和目标值选取,三是合理的计算方法,在上面的质疑中提出《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在指标设计、评价方法和标准值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就决定了计算结果是不准确的。
此外,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现代农业研究室在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国内外农业发展水平对比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目前正在做农业现代化的国际比较研究,预计年底通过专家论证会向社会公布。现将本研究室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与一些发达国家主要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比较》两个表格附在后面(见附件1、2),以供参考。
(作者: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现代农业研究室 蒋和平研究员、辛岭副研究员、张忠明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