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中国农科院应进一步提升对欧盟农业科技合作水平_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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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局:中国农科院应进一步提升对欧盟农业科技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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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欧农业科技合作在科研成果、队伍建设、合作领域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农科院通过成为欧盟农业、渔业、生物技术领域的国家联系点项目成员,参与欧盟及成员国各相关部门的直接沟通;促进双方高层频繁互访,举办各类项目培训班;共同举办高级别会议,领衔建立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下辖的中欧农业工作小组,与欧盟科研总司共同发布对接项目招标等,显着地提高了中国农科院在欧盟和欧盟成员国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前,中欧农业科技合作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双方合作将更加注重创新,加大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力度,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双方更加倚重对方的作用和能力,在应对气候变化、食品安全、跨境动植物疫病等国际事务和重大共性问题上,携手共进,形成合力;三是双方合作方式将从随机组合、松散结合转为有机组合、相互选择,注重竞争性、高水平和各有贡献。
    针对中欧农业科技合作的新趋势,中国农科院应从5个方面加强对欧农业科技合作:
    积极参与中欧农业科技高级别对话。中欧农业科技合作不应局限在欧盟框架计划申请这一单一途径,而应多元化发展。针对共同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具有国际重要性的农业领域问题,积极参与高级别对话,包括科技部主导的中国-欧盟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以及农业部主导的中欧农业农村发展对话机制,建言献策,积极探寻新的合作机制。
    多方筹集中欧农业科技合作经费。欧盟未来会减少对中方项目申请单位的直接资助,而会继续采取促进合作、联系与交流、资助欧方科研人员,并期望中方加强配套的方式。既要利用欧盟框架计划这一相对先进的遴选机制,也要充分利用国内相关部委国际合作经费资源,挖掘欧盟新兴资金集聚点,包括对非、对亚援助资金等,有重点、有目标地做大做强中欧农业科技合作研究和技术推广。
    加强中欧农业科技政策研究。我国农业科研发展迅猛,部分领域已经从跟踪和学习阶段逐步走向引领。开展对欧农业科技合作需要更多更快更详尽的政策调研和科学规划,从顶层设计和操作层面均要做好应对准备。可有机结合我国农业和农业科技各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加强政策研究,探寻共同解决问题之道。
    充分利用现有机制和平台。在共同召开国际会议、调研合作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机制和工作平台,如科技部中欧科技合作促进中心、欧盟框架计划国家联系点和各领域联系分点、中国-欧盟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中欧农业工作小组等,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交流研究工作重点及信息,沟通科技合作与管理技能,继续探讨对接项目联合招标和联合评审等。
    努力提高合作创新成效。农业领域科技贡献率仍有提高空间,无论中方还是欧方,都非常重视技术的推广应用,但是成效有待加强。未来对欧科技合作,应针对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增强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生态安全的战略高技术问题,以及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重大公益性、共性、基础性技术问题。在传统合作方式的基础上,讨论建立中欧生物育种联合实验室和中欧可持续低碳农业或生物经济产业基地等长效合作方式,加强中欧科技合作的创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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