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峰:当前我国农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进入新阶段
文章来源:《经济要参》2013年5月8日
作者:朱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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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01
一、当前我国农业改革进入新阶段
1.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演化的新趋势:从分强统弱、有分无统,转向以分为基础、强化统一经营,真正实行有分有统、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在“分”这个层次上,以超小规模的纯务农户为基础,衍生出不同类型的兼业农户和不同规模的专业农户。2000年以来,我国兼业农户占农户总量的比重相对稳定。到2009年,全国兼业农户比重为46.3%。其中,以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户的比重为26.8%,以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户的比重为19.4%。发生显着变化的是纯务农户和专业农户的数量。全国纯务农户的比重从2000年的47.2%下降至2009的37.2%,全国经营耕地规模100亩以上的专业农户从2006年的43万户迅速增加到2012年底的 270多万户。2011年,黑龙江省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发展到6.75万个,经营土地2200多万亩,户均320多亩。2012年,江西省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发展到1.17万户,共承租耕地207.37万亩,户均117多亩。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到2012年底,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在“统”这个层次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成为“统一经营”的重要主体,使得传统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统一经营”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00年的不到3万家发展到2011年的11万家,目前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了以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万多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产品涵盖种植、畜牧、水产多个领域,经营涉及生产、加工、流通多个环节。目前,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全国40%以上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带动各类生产基地规模占全国农业生产总规模的60%以上,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产业化组织占总数的98%以上。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5万多家,其中最近5年的发展数量相当于之前28年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总量的3.7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覆盖全国91.2%的行政村,实有入社成员4300多万,覆盖全国17.2%的农户,每个合作社平均有近80名成员。根据农业部的专项规划,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覆盖率将从现有的17%提高到45%以上。从各地实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专业化经营。
2.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的新趋势:从忽视农业公益性服务,偏向农业经营性服务,转向在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的同时,重视发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12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对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提出完善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农业公共服务组织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示范县项目,用3年时间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着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机制。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国14个省、176个县、815个改革基本到位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启动条件建设试点,实现了多年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的突破。到2013年底,中央财政投资乡镇农技机构建设将实现全覆盖。
3.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动向:在中央层面,通过建立多种涉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国务院专门委员会,加强农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协调;在地方层面,重庆、广东等地进行了“大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完善和改革农业管理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中央政府加强了农业多部门管理的合作和协调。2004年成立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近年来继续在全国农资打假中发挥统一领导作用。为应对农业转基因技术研究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2007年底建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2010年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在地方层面,出现了进行“大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行农业大部制的典型。重庆市积极探索“大农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在2008年将原农业局、农机局、农办与农综办合并,成立重庆市农委。广东推广顺德的“大部制”经验,在全省29个县(市、区)完成大部门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3年将在全省推广“大部制”改革,按照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的原则,行政决策、执行、监管三分制的要求,加强对农业、林业、渔业、畜牧等农业领域工作的统一管理,组建“大农业”管理部门。
4.国家农业政策改革趋势及新内涵: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力度。农业政策目标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政策手段的多样化和综合运用趋于成熟,农村扶贫政策得到优化。在国家农业政策取向上,坚持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多予”,就是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扶贫开发政策、生态建设投入政策,尽力向农民、农业和农村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少取”,就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放活”,就是搞活农村经营机制,消除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在国家农业政策目标设计上,农业政策的多元目标体系趋于完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不仅明确提出了到2015年全国农业的增产、增收、增效目标,而且对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国家农业政策手段设计上,注重经济手段、科技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突出经济手段的运用,加大农业财政投入、补贴和奖励的力度,调动农业主产区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改善行政手段的运用,推行绩效管理,提高农业行政效能;重视农业立法和综合执法手段的运用,推进农业法制建设,提高农业法治水平。在农村扶贫政策上,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当前我国农业开放进入新阶段
1.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新趋势:贸易总量和逆差的快速增长伴随着贸易结构升级。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增长迅速,2004年我国农产品贸易由上年顺差25亿美元转变为逆差46.4亿美元,标志着我国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2007年以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保持双增长的格局,但贸易逆差迅速扩大。农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556.2亿美元,在2007年的水平上翻了一番,与2010年同比增长27.6%。其中,出口607.5亿美元,同比增长23.0%;进口948.7亿美元,同比增长30.8%。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为341.2亿美元,同比扩大47.4%,是2007年40.8亿美元的8.4倍。2011年,农产品出口第一大省山东省农产品出口153.7亿美元,同比增长21%;农产品进口185.9亿美元,同比增长50.4%,均创历史新高,进口首次超过了出口,出现历史上的首个贸易“逆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2011年的报告称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2012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和逆差继续增长,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757.7亿美元,同比增长12.9%;农产品贸易逆差为491.9亿美元,同比扩大44.2%。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持续较快增长, 自2005年起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紧随美国和欧盟之后,位居世界第三,表明我国不再仅仅是农产品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而且已经成为农产品贸易大国。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看,近年来农产品进口以土地密集型的产品为主,大规模增加进口大豆以替代进口豆油;出口以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为主,出口产品中水果制品、果酱、茶及水产品中的鱼类加工制成品的比重逐年上升,农产品出口贸易沿着垂直产业链向实现农产品升值增效的方向发展。
2.农业资本跨境流动的新趋势:在继续重视农业利用外资的同时,开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在农业引进外资方面,到2011年末,农、林、牧、渔业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数6993户,比2007年增加了998户;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375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143亿美元,注册资本为233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86亿美元,其中外方资本202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84亿美元。除了外商企业投资,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资金开展减贫与农业综合开发,已成为山西、湖南、安徽、云南、四川、贵州等省农村贫困地区反贫困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1995~2010年,全国在扶贫领域直接引进利用外资接近14亿美元。在农业对外投资方面,2011年我国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8亿美元,截至2011年末,我国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4.2亿美元。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呈现5个特征: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从以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和中牧集团等大型国有农业企业为主,向民营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发展。浙江农民外出开发农业的足迹已遍布乌拉圭、俄罗斯、巴西、美国、日本、韩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二是农业对外投资区域日趋广泛,在俄罗斯、东南亚、中亚和拉美等地区先后建设了粮食、大豆等生产基地和天然橡胶、油棕、剑麻、木薯等稀缺资源开发基地。三是农业对外投资领域覆盖面扩大。投资领域涉及粮食与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森林砍伐、农产品加工、渔业养殖及远洋渔业捕捞等。四是投资形式多样化。农业企业以独资、合资或参股等多种形式租赁土地种植、购买捕捞许可证、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贸易等在境外从事农业开发与合作。五是农业对外投资发展不均衡。目前,河南、江西等内陆省份“走出去”的步伐相对落后, 而黑龙江、浙江等沿边沿海省份的农业“走出去”的势头良好。
三、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展的阶段演进
1.第一个阶段:1978-1996年。这个时期的农业发展以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长期短缺为背景,以解决人口大国的温饱问题和提高人民的食物营养水平为基本目标。通过持续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广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我国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和释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改革初期的3亿吨相继迈上4亿吨和5亿吨两个台阶。谷物产量从1992年开始稳居世界第1位,肉类产量从世界第3位上升为第1位,甘蔗产量从世界第7位上升到第3位,水果产量从世界第9位跃居世界第1位。人均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18.7公斤增至1996年的414.4公斤,人均猪牛羊肉产量从1978年的9.1公斤增至1996年的人均33.3公斤。棉花、油料、糖料、茶叶、水果、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人均产量分别从1978年的2.3公斤、5.5公斤、24.9公斤、0.3公斤、6.9公斤、4.9公斤,增至1996年的3.5公斤、18.2公斤、68.7公斤、0.5公斤、38.2公斤、23.1公斤,农产品供给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终结了我国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并且使得城乡居民生活得到显着改善。
2.第二个阶段:1997-2007年。这个时期农业发展的背景是:20世纪90年代农产品连年丰收后,出现全国性的销售不畅和积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向扩大。农业加入WTO后特别是在2004年过渡期结束后,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大幅度提高。这一时期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从应对入世和促进新阶段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突出重点、以质取胜、产业整体开发、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建立农业的区域比较优势,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比重,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这一时期,通过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加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积极发展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组织方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农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在农业生产布局优化方面,到2007年,粮食作物九大优势产业带和经济作物优势区域基本形成,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集中度分别达到98%、80%、70%和59%,棉花、甘蔗、苹果、柑橘集中度分别达到99.9%、63%、50.7%和54%。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到2007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大粮食品种优质化率分别达到72.3%、61.6%、47.1%、70.3%,苹果、柑橘优质化率提高到55%和50%;牛肉、羊肉的优质化率分别达到35%、30%。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稳步发展,规模逐年扩大。在农业结构升级方面,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1997年的不到30% 提高到2007年的45%以上。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方面,“九五”时期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比“八五”高出10个百分点, 2007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约48%。在农民收入增长方面,2004-2007年, 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7.5%,走出了1997-2003年均增长4.6%,连年在低位徘徊的局面。2007年农民纯收入增速达9.5%,达到这个时期的最高点。
3.第三个阶段:2008-2020年。这个时期农业发展的背景是: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已从“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为“总量紧平衡、结构性短缺”,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加快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的机遇与风险并存。农民收入增长虽然走出了低位徘徊,但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自2002年以来连续11年保持在3倍以上。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农产品供求平衡;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008年以来,通过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积极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农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一,全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连年增产的态势。2008-2012年,我国将稻谷、小麦、玉米的自给率保持在不低于98%的水平上,同期实现了其它重要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其二,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速连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8年的3.36:1回落到2012年的3.10:1。其三,农业现代化进程有了重大突破。到2012年,全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比例、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实现程度、养殖业规模化比重、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业生产基地规模占全国农业生产总规模的比重、以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等衡量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指标值均超过50%。
1.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演化的新趋势:从分强统弱、有分无统,转向以分为基础、强化统一经营,真正实行有分有统、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在“分”这个层次上,以超小规模的纯务农户为基础,衍生出不同类型的兼业农户和不同规模的专业农户。2000年以来,我国兼业农户占农户总量的比重相对稳定。到2009年,全国兼业农户比重为46.3%。其中,以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户的比重为26.8%,以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户的比重为19.4%。发生显着变化的是纯务农户和专业农户的数量。全国纯务农户的比重从2000年的47.2%下降至2009的37.2%,全国经营耕地规模100亩以上的专业农户从2006年的43万户迅速增加到2012年底的 270多万户。2011年,黑龙江省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发展到6.75万个,经营土地2200多万亩,户均320多亩。2012年,江西省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发展到1.17万户,共承租耕地207.37万亩,户均117多亩。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到2012年底,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在“统”这个层次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成为“统一经营”的重要主体,使得传统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统一经营”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00年的不到3万家发展到2011年的11万家,目前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了以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万多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产品涵盖种植、畜牧、水产多个领域,经营涉及生产、加工、流通多个环节。目前,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全国40%以上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带动各类生产基地规模占全国农业生产总规模的60%以上,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产业化组织占总数的98%以上。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5万多家,其中最近5年的发展数量相当于之前28年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总量的3.7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覆盖全国91.2%的行政村,实有入社成员4300多万,覆盖全国17.2%的农户,每个合作社平均有近80名成员。根据农业部的专项规划,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覆盖率将从现有的17%提高到45%以上。从各地实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专业化经营。
2.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的新趋势:从忽视农业公益性服务,偏向农业经营性服务,转向在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的同时,重视发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12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对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提出完善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农业公共服务组织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示范县项目,用3年时间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着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机制。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国14个省、176个县、815个改革基本到位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启动条件建设试点,实现了多年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的突破。到2013年底,中央财政投资乡镇农技机构建设将实现全覆盖。
3.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动向:在中央层面,通过建立多种涉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国务院专门委员会,加强农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协调;在地方层面,重庆、广东等地进行了“大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完善和改革农业管理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中央政府加强了农业多部门管理的合作和协调。2004年成立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近年来继续在全国农资打假中发挥统一领导作用。为应对农业转基因技术研究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2007年底建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2010年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在地方层面,出现了进行“大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行农业大部制的典型。重庆市积极探索“大农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在2008年将原农业局、农机局、农办与农综办合并,成立重庆市农委。广东推广顺德的“大部制”经验,在全省29个县(市、区)完成大部门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3年将在全省推广“大部制”改革,按照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的原则,行政决策、执行、监管三分制的要求,加强对农业、林业、渔业、畜牧等农业领域工作的统一管理,组建“大农业”管理部门。
4.国家农业政策改革趋势及新内涵: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力度。农业政策目标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政策手段的多样化和综合运用趋于成熟,农村扶贫政策得到优化。在国家农业政策取向上,坚持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多予”,就是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扶贫开发政策、生态建设投入政策,尽力向农民、农业和农村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少取”,就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放活”,就是搞活农村经营机制,消除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在国家农业政策目标设计上,农业政策的多元目标体系趋于完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不仅明确提出了到2015年全国农业的增产、增收、增效目标,而且对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国家农业政策手段设计上,注重经济手段、科技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突出经济手段的运用,加大农业财政投入、补贴和奖励的力度,调动农业主产区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改善行政手段的运用,推行绩效管理,提高农业行政效能;重视农业立法和综合执法手段的运用,推进农业法制建设,提高农业法治水平。在农村扶贫政策上,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当前我国农业开放进入新阶段
1.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新趋势:贸易总量和逆差的快速增长伴随着贸易结构升级。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增长迅速,2004年我国农产品贸易由上年顺差25亿美元转变为逆差46.4亿美元,标志着我国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2007年以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保持双增长的格局,但贸易逆差迅速扩大。农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556.2亿美元,在2007年的水平上翻了一番,与2010年同比增长27.6%。其中,出口607.5亿美元,同比增长23.0%;进口948.7亿美元,同比增长30.8%。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为341.2亿美元,同比扩大47.4%,是2007年40.8亿美元的8.4倍。2011年,农产品出口第一大省山东省农产品出口153.7亿美元,同比增长21%;农产品进口185.9亿美元,同比增长50.4%,均创历史新高,进口首次超过了出口,出现历史上的首个贸易“逆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2011年的报告称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2012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和逆差继续增长,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757.7亿美元,同比增长12.9%;农产品贸易逆差为491.9亿美元,同比扩大44.2%。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持续较快增长, 自2005年起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紧随美国和欧盟之后,位居世界第三,表明我国不再仅仅是农产品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而且已经成为农产品贸易大国。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看,近年来农产品进口以土地密集型的产品为主,大规模增加进口大豆以替代进口豆油;出口以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为主,出口产品中水果制品、果酱、茶及水产品中的鱼类加工制成品的比重逐年上升,农产品出口贸易沿着垂直产业链向实现农产品升值增效的方向发展。
2.农业资本跨境流动的新趋势:在继续重视农业利用外资的同时,开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在农业引进外资方面,到2011年末,农、林、牧、渔业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数6993户,比2007年增加了998户;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375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143亿美元,注册资本为233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86亿美元,其中外方资本202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84亿美元。除了外商企业投资,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资金开展减贫与农业综合开发,已成为山西、湖南、安徽、云南、四川、贵州等省农村贫困地区反贫困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1995~2010年,全国在扶贫领域直接引进利用外资接近14亿美元。在农业对外投资方面,2011年我国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8亿美元,截至2011年末,我国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4.2亿美元。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呈现5个特征: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从以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和中牧集团等大型国有农业企业为主,向民营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发展。浙江农民外出开发农业的足迹已遍布乌拉圭、俄罗斯、巴西、美国、日本、韩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二是农业对外投资区域日趋广泛,在俄罗斯、东南亚、中亚和拉美等地区先后建设了粮食、大豆等生产基地和天然橡胶、油棕、剑麻、木薯等稀缺资源开发基地。三是农业对外投资领域覆盖面扩大。投资领域涉及粮食与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森林砍伐、农产品加工、渔业养殖及远洋渔业捕捞等。四是投资形式多样化。农业企业以独资、合资或参股等多种形式租赁土地种植、购买捕捞许可证、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贸易等在境外从事农业开发与合作。五是农业对外投资发展不均衡。目前,河南、江西等内陆省份“走出去”的步伐相对落后, 而黑龙江、浙江等沿边沿海省份的农业“走出去”的势头良好。
三、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展的阶段演进
1.第一个阶段:1978-1996年。这个时期的农业发展以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长期短缺为背景,以解决人口大国的温饱问题和提高人民的食物营养水平为基本目标。通过持续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广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我国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和释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改革初期的3亿吨相继迈上4亿吨和5亿吨两个台阶。谷物产量从1992年开始稳居世界第1位,肉类产量从世界第3位上升为第1位,甘蔗产量从世界第7位上升到第3位,水果产量从世界第9位跃居世界第1位。人均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18.7公斤增至1996年的414.4公斤,人均猪牛羊肉产量从1978年的9.1公斤增至1996年的人均33.3公斤。棉花、油料、糖料、茶叶、水果、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人均产量分别从1978年的2.3公斤、5.5公斤、24.9公斤、0.3公斤、6.9公斤、4.9公斤,增至1996年的3.5公斤、18.2公斤、68.7公斤、0.5公斤、38.2公斤、23.1公斤,农产品供给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终结了我国主要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并且使得城乡居民生活得到显着改善。
2.第二个阶段:1997-2007年。这个时期农业发展的背景是:20世纪90年代农产品连年丰收后,出现全国性的销售不畅和积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向扩大。农业加入WTO后特别是在2004年过渡期结束后,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大幅度提高。这一时期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从应对入世和促进新阶段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突出重点、以质取胜、产业整体开发、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建立农业的区域比较优势,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比重,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这一时期,通过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加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积极发展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组织方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农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在农业生产布局优化方面,到2007年,粮食作物九大优势产业带和经济作物优势区域基本形成,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集中度分别达到98%、80%、70%和59%,棉花、甘蔗、苹果、柑橘集中度分别达到99.9%、63%、50.7%和54%。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到2007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大粮食品种优质化率分别达到72.3%、61.6%、47.1%、70.3%,苹果、柑橘优质化率提高到55%和50%;牛肉、羊肉的优质化率分别达到35%、30%。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稳步发展,规模逐年扩大。在农业结构升级方面,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1997年的不到30% 提高到2007年的45%以上。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方面,“九五”时期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比“八五”高出10个百分点, 2007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约48%。在农民收入增长方面,2004-2007年, 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7.5%,走出了1997-2003年均增长4.6%,连年在低位徘徊的局面。2007年农民纯收入增速达9.5%,达到这个时期的最高点。
3.第三个阶段:2008-2020年。这个时期农业发展的背景是: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已从“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为“总量紧平衡、结构性短缺”,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加快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的机遇与风险并存。农民收入增长虽然走出了低位徘徊,但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自2002年以来连续11年保持在3倍以上。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农产品供求平衡;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008年以来,通过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积极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农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一,全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连年增产的态势。2008-2012年,我国将稻谷、小麦、玉米的自给率保持在不低于98%的水平上,同期实现了其它重要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其二,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速连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8年的3.36:1回落到2012年的3.10:1。其三,农业现代化进程有了重大突破。到2012年,全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比例、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实现程度、养殖业规模化比重、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业生产基地规模占全国农业生产总规模的比重、以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等衡量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指标值均超过50%。
(作者系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