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和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_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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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和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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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报要点】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之路,是中国农业改革发展的第二次重大飞跃,深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重大。本期《要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应消除某些认识误区,通过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设立职业农民认证制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创新相关体制机制等措施来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早日实现。
    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蒋和平教授等人的研究成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对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一、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问题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农业改革发展的第二次重大飞跃,是全面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之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重大。通过对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和河南省等省市的10余个县区市实地调研分析后发现,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虽然发展形式较好,但总体水平不高、效益低下。
    1、规模经营效益普遍偏低
    土地租赁、劳动力和农资成本居高不下,农业产业链不健全,附加价值较少等因素使得规模经营效益低下。调研发现,即便是经济基础较好的苏南某市,在地方财政大力扶持之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净收益才每亩才只有780元左右,若将经营者自己投入的劳动力计入成本则效益更低。
    2、规模经营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 
    近年来一些高素质农村劳动力的回流和现代企业逐渐进入农业领域,使得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但从受教育水平、新观念新技术的接受、市场意识等方面来看,总体素质还不高,东部经营主体素质则普遍高于西部。 
    3、规模经营缺乏有效法律保障
    多数大户租赁承包主要是自发的承包行为,口头协议居多,没有书面合同,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纠纷,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单方面停止承包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对湖南水稻种植大户进行的调查发现,农户自发流转的占85%以上,农户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土地不足15%,且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多发生在村组内邻近的农户之间。
    4、规模经营发展的融资渠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缺失
    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大瓶颈。在对重庆某大型养殖合作社调研时发现,由于没有可抵押的固定资产,银信部门不愿向该社社员发放贷款,养殖户都是通过各种非正式渠道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涉农服务机制不完善,全产业全过程的服务仅在某些东部地区小范围存在,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程度不高,服务水平和范围有限。
    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建议
    1、统一思想,澄清认识误区
    应正确理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内涵,避免在认识上产生以下三种误区,即错误地理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仅仅指土地的集中经营,盲目追求“量”的扩张而不注重对“度”和“质”的把握,片面的认为适度规模经营只适合在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推行。
    2、创新土地流转机制
    一是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议全国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相应的县(市)建立相应的服务平台,开展土地流转储备、委托流转等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保护农民土地收益。 
    3、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
    积极借鉴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的建设经验,首先进行区域性的试点,待经验成熟后再予以推广。建议在东、中、西部各选几个涵盖不同地区、不同产业,有代表性且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积累了一定基础的地区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提出试验重点,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法和实施过程中的保障措施。建议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将适度规模经营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将适度规模经营作为示范区考核的指标之一。
    4、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尝试职业农民认证制度
    培养职业农民,应建立必要的认证制度和职业培训体系,只要农民达到一定的标准国家就要给予扶持,农民掌握的农业技术越多越熟练,达到的技术等级越高,扶持力度也要随之加大。
    5、大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逐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为规模化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加大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扶持,注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试点、总结和经验推广工作;积极支持农民专业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提供良种、机播、灌溉、除草、收割、加工和销售等服务,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在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6、大力创新农业规模经营相关体制机制
    一是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重点探索对于小型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借贷扶持机制。二要扎实推进土地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只要不是从事非农产业开发,从事农业开发就要进一步放开土地流转。三是应将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整合既有涉农资金,着力对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大力奖补,在涉农政策的具体实施中充分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政策实施方式,避免政策实施的“一刀切”。四是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

    (作者:农业科学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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